这句话出自今年本月8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之口,在一次例行的记者会上答记者问时所说。原意大致如下:在回答有关人权的问题时,秦刚指出,中国的人权状况正在不断取得进步,这是世界上任何不带偏见的人所承认的。中国并不是因为要举办奥运会才承诺要改善人权,中国共产党自成立第一天起就致力于改进人权,今后仍将以此为崇高目标,不以要举办什么活动而改变。中国改善人权的努力不是由某个国家、势力、组织或个人的意愿或标准所决定的,中国的人权改善由13亿人民说了算。
不可否认,今日之中国的人权现状已非昔日可比。远点儿如解放前的军阀混战时期、国民党白色恐怖时期;近点儿如解放后的肃反、反右和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但如果说,"中国共产党自成立第一天起就致力于改进人权"的话,这话总让人觉得有点儿大了。此话怎讲?第一,共产党成立之初信的是共产主义,搞的是无产阶级革命,打的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最终取得了胜利,把国民党反动派赶到了那个至今仍未"解放",如今也不再提"解放"的小岛上。而那时所谓"改进人权"一说,似乎未见诸党的方针要策,在权威理论毛泽东思想中,也鲜见踪影。如果说,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也算是"改进人权"的话,咱倒也无话可说了,只当是又一块金箔贴在了并非那么光鲜、润白的脸上罢了。
我不是专门研究人权问题的专家或学者,但打小我就没听父辈、兄长以及党政要员们说过"人权"这个字眼儿。要知道咱可是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花骨朵啊!如果真的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第一天起就致力于改进人权"的话,这么多年我脑海中怎么着也该激起一两朵有关"人权"的浪花啊?可等我一天天长大后,见到的,听说的却净是些侵犯人权而非改进人权的事儿啊?三反、五反、肃反,反右、大跃进、大饥荒,直至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六四"就更别提了。这些难道都是"致力于改进人权"的历史杰作吗?都称得上是"伟大、光荣、正确"的丰功伟绩吗?
其实"人权"二字由来已久,早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就萌发了人权思想的芽苞,而我们中国古代文化中也曾迸发过向往人世大同的人权理想的火花,但都称不上是现代意义上的人权概念。现代人权概念是17、18世纪的欧洲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基于反抗封建国家压迫、专制、特权和等级制思想的产物,并在人类历史长期发展中不断提高、更新、完善的结果。
据史载,1215年6月15日,由英国国王与贵族们签订的《大宪章》,被公认为是英国人权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也是英国宪政的起点。同时它作为人类历史上最早具有典范性的人权法律文本,第一次限制了封建君主的权力,日后成为了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石。不知人们是否还记得去年的12月18日,一份年龄710岁的《大宪章》在美国纽约索斯比拍卖行成功落拍,落锤价1016万英镑。什么东西如此之昂贵?既非金银珠宝,也不是什么奇珍异画,而是一份《大宪章》手稿,其中最重要的一页是写在羊皮纸上,区区68行手写的中世纪拉丁文而已。它被誉为"自由的出生证明",亦被称为《自由大宪章》;它庄严地向世人宣告:"没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它以无可争辩的事实证明:堪称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文件",对后世的民主体制和人权思想产生了极为重大影响。
时光荏苒,到了1776年7月4日,美国《独立宣言》问世。其重要之处在于将欧洲启蒙运动时期产生的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思想转化为现实政治的原则,即民主共和国的原则,彻底动摇、摧毁了封建专制主义的理论根基,并第一次以国家的名义宣布人民的权利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它浑身充满了革命干劲儿,因此马克思夸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权宣言"。从此以后,"人人生而平等"成为美国立国之本,作为人们向往自由、平等、民主的信念和理想,为后人所传颂、经久不衰。
又过了13年,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爆发。同年8月26日,革命者颁布了一份纲领性文件《人权宣言》。它以美国的《独立宣言》为蓝本,采用18世纪的启蒙学说和自然权论,宣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肯定了言论、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阐明了司法、行政、立法三权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原则。
历史的道路是漫长的,曲折的,捍卫和真正实现"人权"的道路也布满了荆棘。直到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才通过并颁布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世界人权宣言》。其中第一条就是: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同时大会要求所有会员国广为宣传,并且"不分国家或领土的政治地位,主要在各级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加以传播、展示、阅读和阐述。"而此时的中国,国共两党正在各个战场上、在一片厮杀声中进行着生死较量。
不过,以上综述中所谓的"人权"观念,都不过是些资产阶级的"人权观"。而按我们党内一些研究现代人权的专家、学者的观点,只有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才真正"代表了无产阶级解放的全面要求,才是人权思想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他们说: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第一次在人类历史上使占社会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享有了广泛的基本人权,这使人权概念的内涵得到了极大的深化和发展。
想当年,在列宁同志的领导下,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打那儿以后,又陆陆续续诞生了不少团结在苏联老大哥周围的社会主义国家,组成了一个社会主义大家庭。那时我们这个小兄弟对老大哥的崇拜可不光是纸上谈兵啊!记得小时候经常挂在嘴边的一首儿歌中,第一句就是"苏联老大哥,骑着摩托车……。"几十年过去了,物是人非。当年的大家庭早已不复存在,散的散,走的走,离的离。是什么导致了现在的结果?是体制的原因呢?还是咱们信奉社会主义的人不行呢?是世界变化太快了呢?还是思想跟不上形势?或是真应了那句老话:"老革命遇到了新问题?
大道理咱不懂,只知道一个国家要想建设得好,人民要想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就得首先改善、落实他们的人权。但凡世界上人们感到幸福,日子过得舒心的国家,都是人权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发展的国家,可这些国家中哪一个是社会主义国家呢?前苏联解体了,共产党也成了在野党,究其原因,不外乎是没把国家搞好,再往深了说,就是人权没得到改善和发展,人民的日子越过越穷,越过越苦,最后人民不干了,就把共产党赶下台了。挺简单的一回事,不像好多理论家、历史学家、党建专家们说得那么深奥,那么空洞,那么玄妙!
回过头来看看我们的国家,在现存不多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仍然秉持着"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坚定理念,迈着有进有退、左右逢源,具有"中国特色"的步伐,唱着"把一切献给党"的情歌,向着至今谁也摸不着,看不清共产主义天堂前进。这让我想起了一位老外在很多年以前说过的一句话:你们中国这么搞不容易!现在想想确实不容易!因为我们正在做着前人未做过的事,走着前人未走过的路,尽管我们手中是一张曾经落下点点污迹的白纸,我们的党,还是决心要在上面画一幅谁也画不出的美好画图来。
要说在无产阶级专政下改进人权,的确不易。诚如前面秦刚同志所说,这是一个极其崇高的目标,而且是"中国的人权改善由13亿人民说了算"。这话乍一听,觉得挺有气魄的,不愧是大国外交部的发言人。可转念一想,又感觉不是那么回子事儿。13亿人民真的都能说了算吗?有那么绝对吗?且不说那些怀胎十月、嗷嗷待产的,就是那些刚生下来婴儿们,尚在呀呀学语的幼儿以及游玩嬉戏的少儿们起码不能"说了算"吧!至于人数颇众的智障者、聋哑人、精神病患者、卧床不起的病人和海峡那边的中国人等就不提了,那些至今识字不多的农民、下岗工人、待业青年等一大批所谓的"弱势群体"们,他(她)们能"说了算"吗?要是这些人都能"说了算"的话,我们也用不着别人说三道四了,而那个改进人权的目标也不会看着那么崇高了。
从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到2004年3月14日,中国第一次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9个字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这中间整整过去了将近800年。用现在主流的话说,这是中国人权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从讳言人权到党和政府文件予以确认、再到写入国家宪法,这标志着中国民主宪政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不断突破,国人无不感到欢欣鼓舞。但对我来说,欢欣鼓舞实在是谈不上,倒是作为中华民族的后人深感惭愧!正是因为这方面的落后,我们才熬过了那么多年黑暗的日子。正是由于保障"人权"上的欠缺,我们才白白流失了那么多的美好光阴。
任何政党,任何个人,在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中错误总是难免的。资产阶级是如此,无产阶级也是如此。知道错了,认个错,找到犯错误的缘由,下次不犯就行了呗!怕就怕明知错了还死不认错,嘴还挺硬,说这是"交学费"或说是要"向前看",还整出什么"三七开、四六开"之类的政治名词给自己找台阶下。你明明说错了,做错了,不老老实实向人民认错,你要老百姓往哪儿看啊?"向前看"就能担保你以后再也不犯错儿了吗?几几开就能免责谢罪了吗?"交学费"要交到什么时候算一站啊?
尽管现在主流的各类专家们,不愿意,不想或不敢背诵多年前那两句风靡一时的话: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以革命的名义想想过去。我却始终忘不了51年前的那场声势浩大的反右斗争。在那场仅次于文革的政治迫害中,有多少人为了争取人权而身陷囹圄,又有多少人仅仅因为几句"言论自由"惨死他乡。你想要"言论自由"吗?好,北大荒、茶淀劳教去吧!你想要"出版自由"吗?监狱号子里为你准备了一席之地。到头来,号称55万右派分子中又有多少人是真正的右派呢?
在代表官方观点,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的《中国人权》网页上,有个记载中国人权发展历程的所谓大事记。既然是大事记,就不能不看看了。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不得了"!在1957年的大事记中,居然漏掉了"反右斗争"这场运动,这可是研究中国人权发展史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啊!倒是记录了这年的8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8次会议批准《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明确规定了劳动教养的性质、任务、收容对象、审批程序、领导体制、管理机构、管理原则和方式等,称它对指导全国的劳动教养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还说:至此,劳动教养正式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该制度体现了人权原则,并对劳教人员的人权依法予以保障。
对编写这个"大事记"的作者,我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不知道他家中当年有没有被打成右派分子并被送去劳改、劳教的?如果有,他的良心肯定是被狗吃了。如果没有,他一定也是一个丧失了人类良知的政治寄生虫。至于大事记中有关文革的记述,虽对文革中如何"保障人权"着墨不多,说的含含糊糊,遮遮掩掩;但末了却不得不来了一句"对人民民主权利和社会主义法制等方面的规定,较以前却大大地退步了"的遮羞语。
在至今未予平反的5个大右派中,罗隆基是一个最典型的代表人物。据章诒和先生对罗隆基的评价:"他的一个极具价值的理论贡献,是论证了——为什么说"言论自由是人权"。他认为:是一个人,就有思想;有思想就要表达。表达思想就非要说话不可。他要说自己要说的话,不要说旁人要他说的话。说他要说的话,这就是发展个性、培养人格的道路。我有了言论自由,才可以把我的思想贡献给人群。这是人向社会的责任。罗隆基还说:最危险的思想,是想压迫敌人的思想,思想上最大的危险,是思想没有人来压迫——瞧,多么出色而简练的人权定义和表述!"别忘了,这些话可都是70多年前罗隆基先生在其著述《论人权》中为我们作的精彩论述。他还提出了人权的三个基本点:(一)维持生命;(二)发展个性,培养人格;(三)达到人群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的目的。这让人想起了咱们国家第一个关于人权问题的官方文件《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其中围绕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的观点展开,向世界系统阐述了我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政策。这里着重强调了两点,生存权和发展权。而这两点恰恰和当年罗隆基的人权观点是那么的相似,唯一不足之处在于缺失了罗隆基所说的第三点:达到人群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的目的。
人生下来当然是要生存下去的,接着如何发展?往哪儿发展?能否发展主要取决于每个个体的具体生存环境。也许许多主流人士对中国目前的人权状况大可以沾沾自喜地说:"已经改善很多了嘛!中国这么多的人,能做到今天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这里我只想举出几组数字供大家参考,看看我们的人权状况与世界其他国家想必究竟还存在哪些不足?
1、根据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卫生总体表现"排名,在191个国家中,中国排名144位,甚至不如伊拉克等国;在"医生负担公平性"的排名中,中国排在188位,倒数第四。如今又过去了4年多的时间。情况应该有所改进,但不知改进后的排名情况如何?我们政府的有关部门能否给我们老百姓一个令人信服和振奋人心的数字?
2、中新社天津2006年5月14日电:(记者孙志民)为期两天的首届中国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论坛,今天在此间落下帷幕,并发表《天津滨海宣言》。《宣言》指出,到2005年底,中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还有二千三百六十五万人。按照人均每天消费一美元的标准,中国的贫困人口总数仅次于印度,列世界第二位,需要扶持的贫困群体数量依然庞大。
而2007年11月15日,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在重庆召开的国务院扶贫办第二期贫困地区构建和谐社会专题研究班上说,进入新世纪,我国农村每年减少绝对贫困人口176万人,减贫速度明显加快。……我国农村目前仍有2000多万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有劳动能力、通过扶贫开发可以脱贫的;同时,我国农村还有3000多万虽然解决了温饱但尚不稳定、一遇灾害就会返贫的低收入人口。
请仔细注意上述的几组数字:
1、到2005年底,中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还有二千三百六十五万人;
2、进入新世纪,我国农村每年减少绝对贫困人口176万人;
3、我国农村目前(2007年)仍有2000多万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
4、同时,我国农村还有3000多万虽然解决了温饱但尚不稳定、一遇灾害就会返贫的低收入人口。
我又有点儿想不明白了?如果以2005年底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二千三百六十五万人作为基数,再以进入新世纪后我国农村每年减少绝对贫困人口176万人作为改进生存权的成果,那么按照2001年~2005年的减贫速度每年176万人来算的话,我国农村应该还剩下贫困人口1485万人。怎么到了2007年,仍有2000多万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呢?怎么就体现出了上面说的"减贫速度明显加快"呢?何况还有3000多万虽然解决了温饱但尚不稳定、一遇灾害就会返贫的低收入人口未计算在内呢。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到底是逐年减少了?还是增加了?这可是衡量我们党是否"自成立第一天起就致力于改进人权"的重要标志之一啊!我不知道那些官员口中的数字是怎么统计出来的?也不清楚中国官方以及地方政府统计的数字中有多少水分参杂其中?但以上这些数字可都是你们自己说的呀!要是不能够"自圆其说"的话,也只能怨你们造假的功力还未修炼到家。"葵花宝典"尚未炼成。
不过那天又看到了一篇署名为郑秉文的文章,标题是"增长并不必然减困,中国须防增长性贫困"。作者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也列举了几组关于中国贫困人口的数字。请看!"在过去的25年里,我国反贫困的成就举世公认:2001年我国极度贫困人口(每天1美元的消费标准)是2.12亿,贫困率是16.6%,2004年降至10%,三年之内减少了1/3.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由2001年底的2927万减少到2005年底的2365万,减少了562万。这里给出了两个比较关键的数字,一是2001年底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2927万,二是2005年底的2365万贫困人口。我们姑且采信该文中所列举的数字,前一个数字让我们知道了2001年中国农村到底有多少贫困人口,而后一个数字印证了前面《天津滨海宣言》中所说的中国农村到2005年底还剩余的贫困人口人数。如果拿这两个数字相除,得出的我国农村进入新世纪后每年减少绝对贫困人口,并非如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说的176万人,而变成140万人了。这不是变戏法儿吧?一下子就从中国希望的田野上,变出了36万脱贫致富的农民,太了不起了!太有创意了!可你有没有想过,全国计生委的领导会不会不高兴啊?会不会找你的麻烦呀?人家头上那顶乌纱帽还要不要戴下去呢?生育权也是改进人权中的一项重要的指标,马虎不得啊!
总之,面对上述的那些数字我有些不知所措了。我改相信谁呢?或许我还是应该相信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说的话,很可能他当时候忽略了影响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参数,那就是"增长性贫困"。
3、据中共刊物《了望》的官方统计数字说,中国在2003年发生了大约五万八千起重大社会动荡事件,平均每天为一百六十九百起,这个数字比2002年增加了百分之十五。那么自2003年起,每年发生的群体事件的数字是多少?是比上一年度减少了?还是增加了?还望官方统计部门给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一个较为满意的答案。
我国历经沧桑,几经删改的宪法中,规定了中国公民享有的广泛的自由和权利及应尽的义务。如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有: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成年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居住和迁徙的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劳动的权利;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控告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由于公民权利被侵犯而遭受损失时,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大约北京小伙杨佳争取的就是这个权利。);……保护国外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等等,等等。
每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中国公民,在闲暇的时候都应该好好想一想。上面的各项权利中,我们到底能真正自由地,不受政治桎梏约束地享受多少呢?是否可以这样说,民主国家的人权都是相似的,而专制国家的人权又各有各的不同。这就是我们的国情,也是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特色。或者,用主流话语来作一个政治上的论断:只有共产党才能领导我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2008年7月21日于北京
发表评论请点下面原文链接 : http://www.weekmag.com/html/41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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