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17, 2008

盛大林:“逼捐”还嫌不够,捐献应该“强制”?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王海明日前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专访。当被问及捐款数额与收入是否应该成比例时,王教授认为,"爱心捐款,一元与100万元没有实质差别"的说法是一种错误认识。他说,在正常情况下,捐与不捐是你有没有爱心的问题,但在非常时期,捐献不仅仅是爱心的体现,它是一个责任心的体现。收入、权利的享有和义务、责任的履行应该是成比例的。有的明星,收入上亿,捐了50万,收入和捐献不成比例,就是没有很好地履行义务。你更多地利用了社会提供的资源,你就应该多捐,否则就违背了公正原则。所以,人们在网上对他们进行通缉声讨。但这是低的强制,还应该有其他强制,比如说有关组织、机构是否应该进行权力强制。(据6月13日《中国青年报》)

  捐献"应该进行权力强制"?王教授的一番话实在是石破天惊。

  此前,出现了"全民共讨"加"消费抵制"式的"逼捐",很多有识之士都认为过火。现在,王教授认为"逼捐"还嫌不够,竟然主张"强制"了!

  "自愿"是捐献的基本原则,是慈善的天然属性;一旦与"强制"挂钩,那就不是真正的捐献和慈善了——即使是被冠以"慈善"之名。我敢说,在全世界的慈善史上,绝对没有过"强制"的记录。难道王教授要让中国打破这个记录吗?

  当然,王教授为自己的观点设定了一个特殊的语境,那就是"非常时期"。无非是说,正常情况下,捐献不应该强制,但"非常时期"就可以了。可是,汶川地震后的中国能算是"非常时期"吗?

  是的,四川汶川大地震给灾区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也给全中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都带来了心灵的创伤。因此,震后的中国确实不太寻常。不过,几万平方公里的灾区之于960万平方公里的中国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灾区几千万群众以及几千亿的财产损失之于13亿人民以及全球第三大经济体也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以中华之物力、以政府之财力,依靠灾区群众的自力更生,加之完全自发自愿的捐助,中国完全有能力应对这一自然灾害。

  一个国家是否处于"非常时期",关键要看经济社会是否还在正常运转,是不是到了不采取非常手段就不能渡过难关的程度。很显然,现在的中国虽然一时为悲情所笼罩,但从来都没有失去秩序。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也已经扛起了抗震救灾的大梁,而且足以让人放心。相对于唐山大地震发生的文革时期、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以及以前的战争年代,汶川大地震给中国带来的冲击和考验实在算不上很大。

  退一万步讲,即使中国确实处于"非常时期",就应该"强制捐献"吗?也不能。如果政府的财力实在不能应付巨大的危机,而且民间自发的慈善也不能提供足够的帮助,那么经过立法机关的授权,政府可以采取一些"非常措施"。但即使如此,政府所能强制的最多也只能是通过征收"特别税"等形式来筹集资金,而不能搞什么"强制捐献"。从某种意义上说,"强制捐献"就是一种"抢劫"。

  谈论这个问题,人们很容易联想到"特殊党费"。这确实带有"非常"的味道。不过,"特殊党费"只是针对特殊群体的一种组织行为。这个群体的道德水平普通较高,理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而且他们中的每个人都曾作出过"无私奉献"的承诺;即使如此,"特殊党费"也是以"自愿"为原则的,而不是依靠权力进行强制。从理论上讲,党员都可以在"特别党费"和退出组织中进行选择;事实上,到现在为止,全国近7000万名党员中也只有3420万名交纳了"特殊党费"。

  当被问及个人收入与捐献的比例如何确定时,王教授说:"国家不可能做这么细的规定,这个靠经验的积累——老百姓心中都有杆秤……"可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那么最后"强制捐献"的时候以哪一杆秤为准呢?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北大的教授都很牛气,有机会四处"走穴",当属高收入群体。我心中的这杆秤认为,王教授应该捐款10万,那就从王教授开始"强制"执行——如何?

发表评论请点下面原文链接 : http://www.weekmag.com/html/39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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