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5, 2008

曹林:质检总局耐人寻味的抹黑政府说辞

  诉讼缠身的国家质检总局正尽一切努力息讼灭火,在两次约见防伪企业希望对方撤诉的要求遭拒后,他们又开始在防伪企业代理律师周泽身上打主意,质检总局的官员说:周泽关心电子监管码,帮助政府改进工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看问题应该更深入、更全面、更准确。总局希望周泽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要尽量保持与新闻媒体的距离,不能给政府"抹黑"。(9月4日新华网)

  虽然"希望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不能给政府抹黑"的话听来还是那么官腔十足,但不得不感慨于时代的进步。

  如果是过去,他们可不会这么客气地又是屈尊约见,又是带着协商和央求的语气———因为他们掌控着一切社会资源,垄断着诸种资源的分配,公众的利益命运都掌握在他们手中,他们可以通过资源分配来实施对人身的控制。你敢帮人起诉政府部门,他们有能力让单位开除你,影响到你孩子的入学,没有单位敢聘用你,断绝你经济来源,使你很难在某个地方混下去。正像去年辽宁西丰那位县令所言"把你从西丰地图上抹去"。而如今不一样了,一方面社会资源日益市场化,政府部门不再能通过垄断资源控制人的命运;另一方面法律对民权的保护日臻完善,民众在政府部门面前不再唯唯诺诺。加上互联网的兴起,权力传统的势力范围大为收缩,政府部门不再能以手中的权力操控和摆平一切,不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所以当政府部门为了达到某个目标时,为了避免某个麻烦和回避某个丑闻时,他们不得不放下身段与公民去协商。

  不过,国家质检总局虽然是在向公民示弱,是克制脾气努力装作与周泽律师协商息讼,但"不能给政府抹黑"的言辞中还是流露着某种居高临下和盛气凌人,流露着一种根深蒂固的权力傲慢———在他们眼中,政府属于官员,权力属于官员,公众和某个官员过不去就是和政府过不去,公众给政府政令挑刺儿就是站在政府对立面给政府抹黑。显然,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政府私有观。

  国家质检总局总在强调电子监管码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强调政府此举是为了公众利益。不过,既然电子监管码事关公共利益,事关每个公众的切身利益,就应该经过公众讨论、公共博弈和公共决策,而不是由某个部门、某几个人说了算。政府是每个公民和纳税人的政府,而不是某几个官员的政府。公民和纳税人是国家和政府的真正主人,官员只是纳税人雇用来为公众服务的人,所以无论是起诉某个政府部门,还是追问电子监管码的利益黑幕,这都是公民在行使自己参与政治和监督政府的正当权利,怎么能叫"给政府抹黑"?

  政府的纯洁离不开外部监督,越透明的政府越清白。实际上,舆论和公众这么热衷于电子监管码后的权力滥用问题,正是为了政府部门的纯洁,为了捍卫公权力的纯洁不受玷污,为了政府的公信力不被某种官员的贪婪而损害。通过追问真相捍卫公共权力的清白,怎么反而会"抹黑政府"呢?事实上是谁在给政府抹黑呢,正是某些质检官员拒绝在阳光下使用权力,正是某些部门瞒着公众与企业私下交易,正是某些人在舆论追问下一再拒绝公开真相,明明想通过电子监管码获利却睁着眼睛说瞎话"没有一分一厘获利",越是竭力遮丑越是在给政府抹黑,越是在耗散着政府的公信力和损害着公权力的纯洁。

  动辄训斥公民"不要给政府抹黑",这既是傲慢地把政府当作私有财产,也是一种狡猾的绑架:把个人阴暗、见不得阳光的利益与政府形象捆绑在一起,认为公众扒官员身上的"粪"就是给政府难堪———其实这两者没有必然的对等关系,官员是官员,政府是政府,公众逼问官员身上的"黑",正是为了政府和权力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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